心理師會講自己的事嗎?什麼時候有幫助,什麼時候反而是負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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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的心理師在這件事上差距很大。有些心理師會在晤談中適時分享自己的感受、曾有過的類似經驗,甚至偶爾提到個人生活的片段;有些心理師則幾乎不說任何關於自己的事,保持一種高度專業的距離感。

對個案來說,這常常引發疑惑:「他為什麼從來不說自己的事?是在刻意隱瞞嗎?」「她說了她自己的事,這樣適合嗎?」

心理師講不講自己的事,不是個性或親和力的問題,是一個臨床判斷。它有規則、有邊界,用得好的時候是工具,用得不好的時候會變成個案的負擔。

自我揭露在做什麼

自我揭露的三種類型

臨床上談自我揭露(therapist self-disclosure),大致可以依照「心理師說的是什麼」分成三種。這個區分是為了方便理解,不同學者的切法並不一致:

即時感受的揭露(immediacy disclosure): 心理師分享在當下這個時刻、對這段對話或對個案的感受。例如「聽你說這件事,我感覺到一種沉重」「你說這句話的時候,我感覺你在保護什麼」。

個人經驗的揭露(personal self-disclosure): 心理師分享自己生命中的相關經驗或感受。例如「我也有過一段很焦慮的時期」「我年輕的時候也不知道怎麼跟父母溝通」。

對個案感受的揭露(relational self-disclosure): 心理師說出自己對個案這個人的感受。例如「我很欣賞你能把這件事說出來,我知道這對你不容易」。

什麼樣的自我揭露有治療功能?

Knox等人(1997)訪談了長期治療中的個案,整理他們覺得「有幫助的自我揭露」是什麼樣子。臨床上常被提到的,大致是下面三件事:

讓個案感覺不孤單: 當個案說「我覺得我這個感受很奇怪,沒有人會懂」,而心理師說「我也曾有過類似的感受」,這句話的功能是讓對方知道:你不孤單,這是人類共有的處境。

減少羞恥感: 羞恥感在孤立中會長大,在被看見、被理解之後會縮小。心理師的適度揭露,有時是讓個案第一次感覺「這樣的我可以被一個心理健康的人理解」。

建立真實感: 早期精神分析的一部分傳統,主張治療師盡量保持「空白」(blank screen),讓個案的投射更純粹;這個做法在不同學派、不同年代的落實程度差異很大。後來的實務走向則比較傾向讓個案感覺到對面坐著一個真實的人。

什麼樣的自我揭露有害?

把個案的空間佔走: 心理師因為個案提到的話題引發了自己的情緒,開始說很長一段自己的故事,個案開始感覺需要照顧心理師的感受。這種時候,從揭露中得到紓解的是心理師,問題就出在這裡。

模糊了治療的邊界: 過度的自我揭露可能讓個案困惑「這是治療還是朋友間的聊天」,也可能讓個案因為知道了太多心理師的私人狀況,而在晤談中開始「顧著」心理師。

強加自己的詮釋框架: 心理師分享「我當時面對這種情況是這樣做的」,有時候隱含著「你也應該這樣做」的訊息,這反而會壓縮個案探索屬於自己的答案的空間。

什麼時候特別重要,你又可以怎麼問

與青少年工作時,自我揭露特別重要

青少年非常敏感於隱性的權力動態。當晤談關係被感知為「一個有答案的大人,在修正一個有問題的小孩」,青少年往往會進入防禦,說表面上「對的答案」,而不是說真實的感受。

當心理師適度揭露,說出自己也看過某部動漫、年輕時也有過類似的困惑、對某件事有類似的感受,傳達的訊息是:「我也是人,我不是在用一個完美的標準評判你。」這個訊息讓青少年更容易開口說真話。

這麼做是用真實感換取一個讓治療能夠發生的安全基礎,專業角色並沒有因此放掉。

你可以在晤談中問心理師關於他自己的事嗎?

可以,而且這是很好的問題。如果你很想了解心理師是否有過類似的經驗,或者你想知道他是否「真的懂你說的感受」,直接說出這個需求是合理的。

心理師可能會回應,也可能反問「這個問題背後,你在找的是什麼?」。後者通常是把問題帶回對你最有幫助的方向。

好的心理師更多時候是一個足夠真實、足夠在場的人。


常見問題

Q1:心理師完全不說自己的事,是不是代表他不夠真誠?
A:不一定。不同的心理師和不同的取向對自我揭露的使用程度不同。重要的是你在會談中是否感受到心理師真實的存在感,而這不一定需要通過說出個人資訊來達到。

Q2:心理師說了很多自己的事,我反而感覺不舒服,正常嗎?
A:完全正常。當揭露讓你感覺需要照顧心理師,或讓你搞不清楚自己的感受和心理師的感受,那份不舒服是值得告訴他的。你可以說:「你剛才說的讓我有點…不確定要怎麼回應。」

Q3:如果我問心理師「你有過憂鬱嗎」,他必須回答嗎?
A:他不一定要直接回答。他可能會回應,也可能把問題帶回你身上:「你問這個問題,是希望得到什麼?」兩種回應都可以是合適的,取決於那個時刻什麼對你最有幫助。

Q4:心理師說「我理解你的感受」,他真的理解嗎?他又沒有跟我一樣的經歷?
A:這是個好問題。「理解」不一定需要相同的經歷。心理師的理解來自專業訓練、大量的臨床經驗,以及對人類情感的深度關注。但如果你在某個主題上特別需要「有過相同經歷的人才能懂」,這也是可以跟心理師說的。

Q5:心理師在晤談之外的社群媒體很活躍,發了很多個人生活內容,這算「自我揭露過度」嗎?
A:這是一個現代心理師常面對的倫理議題。心理師在公開平台分享內容,個案可能意外看到,這會改變個案對心理師的想像,也會影響治療關係。理想上,心理師要對自己的公開內容有意識,個案若不小心看到了,也值得把這件事拿進晤談裡談。


References

Knox, S., Hess, S. A., Petersen, D. A., & Hill, C. E. (1997). A qualitative analysis of client perceptions of the effects of helpful therapist self-disclosure in long-term therapy. Journal of Counseling Psychology, 44(3), 274–283.


本文為心理衛生教育用途,不構成個別心理診斷或治療建議。文中描述為臨床常見現象的泛化整理,不指涉任何特定個案。如有心理健康困擾,請尋求臨床心理師或身心科(精神科)醫療協助。若出現自傷念頭或不想活下去的想法,請立即撥打1925安心專線或1995生命線;情況緊急請撥119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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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子維,臨床心理師(心理字第795號),暖流人心創辦人。專長領域包括兒童青少年情緒困擾、遊戲治療、成人依附關係、情緒調節、焦慮與人際議題,長期關注心理學與數位科技的交叉地帶,致力於將實證心理學以平易近人的方式傳達給一般大眾。

劉子維 臨床心理師
About the Author

劉子維 臨床心理師

心理字第 795 號 · 台灣臨床心理師公會全聯會

不走制式路線的心理工作者,自稱「野獸派」:跨學派整合、即興設計、安全框架內的真實體驗。經營暖流人心管理顧問公司(竹北),服務兒童青少年、職場困擾、伴侶與創傷族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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