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婆一句話,伴侶就改掉原本和你說好的安排。這樣的時刻累積起來,會變成婚姻裡最孤立的一種處境:在關鍵的那一刻,被選的是另一個人。這也是婆媳衝突裡最少被講出來的部分。
問題的位置其實在伴侶身上
衝突的場面發生在婆媳之間,而關係動力學看的是另一個位置:伴侶在兩段重要關係中的定位,以及他怎麼處理忠誠的張力。
家庭治療的奠基者Bowen(1978)提出「自我分化(Differentiation of Self)」的概念。他認為,每個人在離開原生家庭、進入婚姻時,都需要完成一個心理過程:在情感上與父母建立一個不同的關係位置,同時在新的婚姻關係中建立獨立的連結。
分化說的不是疏遠父母。它指的是能夠在「我對父母的愛」和「我作為配偶的責任」之間保持清楚的自我立場,不必在兩者之間撕裂,也不必總是讓壓力最大的那一方滿意。
分化程度低的人,在面對母親的期待、不滿或眼淚時,會感到一種難以承受的情緒壓力,而讓母親滿意是他長期以來最有效的緩解方式。他對配偶的感情可以同時是真的。
為什麼「讓媽媽開心」這麼難打破
如果一個人在成長過程中,承擔了讓父母情緒穩定的角色,他很可能已經把「感受到母親的不開心時立刻修復它」內化為一種本能。
這個角色常常是從小就被分配到的:孩子學會在母親的情緒往下沉的時候出手把它托住,而這和依附模式(Attachment Pattern)有關。Bowlby(1988)的依附理論指出,早年依附關係塑造了一個人面對關係張力時的基本反應。
對一個在母親的焦慮或失落中長大的人來說,讓她不開心的代價,可能從小就被感受為失去愛或連結。這個感受雖然在成人婚姻中已經不再真實,但它的迴路仍然運作著。
理解根源,是為了找到可以動的地方。改變這個模式要從根源著手,責備通常沒有用。
這種模式對婚姻的傷害
當一個人在婚姻中長期感覺「我的感受沒有被放在第一位」,會逐漸出現幾個層面的影響:
情感孤立:即使在形式上的婚姻仍然維持,但情感上感到獨自承擔一切,沒有真正的後盾。
自我懷疑:在一再被放在後面之後,有些人開始懷疑是不是自己要求太多、不夠體諒,把問題內化成自己的責任。
對婚姻的根本性懷疑:「他選我了嗎?他有沒有真正想要這段婚姻?」這個問題開始出現,而且越來越難被回答。
Gottman的研究(Gottman & Silver, 1999)也指出,在婚姻衝突中「拒絕伴侶影響(rejecting partner’s influence)」,也就是不把配偶的感受和需求當作重要的資訊,是婚姻滿意度下降的重要訊號。
對話是困難的,但是必要的
這個議題需要被直接說出來,因為冷戰、旁敲側擊和憤怒的爆發都傳遞不了它。
一個可能的開口是:從自己的感受出發,避開「你媽媽」或「你每次都」這種起手式。「當那件事發生的時候,我感覺到自己不是被放在第一位的,這對我來說很重要,我想讓你知道。」
這個說法的目的是讓伴侶理解,這件事觸碰到了婚姻中一個需要被認真看待的核心需求。
如果這個對話一再被迴避、被輕描淡寫,或引發更強烈的防衛,和受過伴侶議題訓練的專業人員一起談,可以提供一個有第三方協助的空間,讓雙方真正聽到彼此。
這個問題的邊界在哪裡
值得澄清的是:每段婚姻都需要在兩個原生家庭之間找到動態的平衡,這本身就是婚姻長期要做的功課。伴侶偶爾在特定情況下優先照顧父母的需求,是婚姻裡會發生的事。
要認真面對的情況是:這件事變成模式、持續發生,讓你長期感覺「我在這段婚姻裡沒有被選擇」。
如果你正處於這樣的處境中,你的感受是真實的,你的需求是合理的,你值得一段讓你感到真正被看見的婚姻。
考慮離婚的過程,法律和情緒是兩條不同的線:法律的部分可以先找家事律師了解自己的權益;情緒的部分如果持續影響到生活,可以找臨床心理師或身心科(精神科)醫師談談。
常見問題
Q:我和婆婆關係很好,但伴侶有什麼事還是先和她說,讓我很難受,這算嗎?
A:即使和婆婆關係和諧,如果你長期感覺婚姻裡的親密度和優先序沒有被尊重,這個感受仍然值得被討論。情感親密(emotional intimacy)在婚姻中的關鍵,在於你是否感覺到自己是伴侶最信任、最願意靠近的那個人。
Q:我的伴侶說我是因為嫉妒才有這種感覺,是我的問題嗎?
A:「你嫉妒」是一個常見的轉移說法,把問題從關係模式移到你的個人特質。但感覺「在關係中沒有被充分選擇」,說的是這段關係的狀態。你可以問自己:如果一個朋友向你描述同樣的處境,你會告訴她「那是你的嫉妒心在作怪」嗎?
Q:婆婆主動製造對立,是不是問題出在她身上?
A:婆婆的行為確實會影響情況,但婚姻中最關鍵的變數仍然是你的伴侶如何回應。即使婆婆製造張力,如果伴侶能夠清楚地、溫和地對母親說明婚姻中的立場,衝突的破壞性就會大幅降低。婆婆的行為是影響因子,但伴侶的立場才是婚姻保護的核心。
Q:我要怎麼提出這個話題,而不讓它變成一場吵架?
A:選擇一個雙方都不在衝突高點的時機,以「我想讓你了解一件對我很重要的事」開頭,避開「你每次都」這種起手式。聚焦在你的感受和需求,而不要評斷對方的行為。如果對話仍然很難維持,和受過伴侶議題訓練的專業人員一起談,可以提供一個有支持的空間。
Q:如果伴侶沒有意願改變,我能怎麼做?
A:首先,確認你的感受和需求已經被清楚表達過,不只在衝突裡出現過。如果清楚表達後對方仍然沒有任何回應,這本身就是一個重要的資訊,告訴你這段婚姻中你的需求被視為多重要。此時,找受過相關訓練的專業人員談一談、釐清自己的需求和界線,可以幫助你做出更清楚的決定。
References
Bowen, M. (1978). Family therapy in clinical practice. Jason Aronson.
Bowlby, J. (1988). A secure base: Parent-child attachment and healthy human development. Basic Books.
Gottman, J. M., & Silver, N. (1999). The seven principles for making marriage work. Crown Publishers.
本文為心理衛生教育用途,不構成個別心理診斷或治療建議。如有心理健康困擾,請尋求臨床心理師或身心科(精神科)醫療協助。若出現自傷念頭或不想活下去的想法,請立即撥打1925安心專線或1995生命線;情況緊急請撥11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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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子維,臨床心理師(心理字第795號),暖流人心創辦人。專長領域包括兒童青少年情緒困擾、遊戲治療、成人依附關係、情緒調節、焦慮與人際議題,長期關注心理學與數位科技的交叉地帶,致力於將實證心理學以平易近人的方式傳達給一般大眾。

